践行绿水青山
绘就美丽中国

最新动态

感谢您关注东方园林

投资者关系

准确、及时、完整、持续、规范提供公司有关信息,开展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人才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
绘就美丽中国

关于我们

中国首个围绕大生态产业圈布局,提供多业态、全产业链综合性服务的投资型平台。

东方头条
0313

东方园林中标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

9293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2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安徽省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56,829.93万元

4.建设内容:两个高速(国道105亳州北高速路和国道311亳州东高速路)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34段新建道路周边绿化和新建高铁站公园。

5.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6.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9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亳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全市行政区域土地面积8522.58平方公里,总人口646.8万,辖乡镇79个,街道10个。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184亿元,增长9.2%,居全省第一位;财政收入171亿元,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1067亿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亿元,增长11.9%。

(以上信息来自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zhou.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协助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的融资;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施工;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88%;

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资质范围内的施工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资质范围内的设计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政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56,829.93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