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水青山
绘就美丽中国

最新动态

感谢您关注东方园林

投资者关系

准确、及时、完整、持续、规范提供公司有关信息,开展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人才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
绘就美丽中国

关于我们

中国首个围绕大生态产业圈布局,提供多业态、全产业链综合性服务的投资型平台。

东方头条
1024

东方园林:关于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33827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15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三峡集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 战略,开展长江大保护的骨干力量。

2、公司依托已有专业技术管理力量,提供专业技术、管理和人才的支持和 服务,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全面支持。

3、公司目前在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共有 50 余个 PPP 项目,公司与三峡集团 的合作,能有效推动、整合上述项目的良好运行。

4、公司将积极发挥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危废处置等生态修复领域的技 术、管理、品牌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与央企、国企进行新老项目的合作,为公司 未来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签订了 《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 告如下: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成立日期:1993 年 9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住宿经营的管理;长江中上游水资源 开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 项规定的除外);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经营或代理公司所属企业自产产 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的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公 司及所属企业生产所需设备和材料(国家指定公司经营的 12 种进口商品除外) 的进口业务;经营或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 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三峡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 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力争双赢的前提下,三峡集团与本公司决定开展多层次、 多渠道、多模式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基于公司在生态环保、绿色产业运营方面的多年实践,双方将发挥各 自优势、通过多种合作模式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经济运营合作。在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项目合作。

(3)为深化合作、突出“共抓”,公司加入三峡集团牵头组建的长江生态环 保产业联盟,履行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共同推进形成各方合力共抓长江大 保护的格局。

(4)公司依托已有专业技术管理力量,将积极为三峡集团长江大保护在流 域水资源保护、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国储林保护和利用、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村 农业污染防治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管理和人才的支持和服务。

二、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三峡集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 战略,开展长江大保护的骨干力量。

2、公司依托已有专业技术管理力量,提供专业技术、管理和人才的支持和 服务,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全面支持。

3、公司目前在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共有 50 余个 PPP 项目,公司与三峡集团 的合作,并加入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能有效推动、整合上述项目的良好运行。

4、公司将积极发挥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危废处置等生态修复领域的技 术、管理、品牌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与央企、国企进行新老项目的合作,为公司 未来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风险提示

本协议作为双方未来友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商 定具体合作模式,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在项目上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 以具体项目协议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402